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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專區=電廠 無法帶動地方發展,2/3土地所有權人反對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8-12-0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12.09
「台西綠能專區」計畫窒礙難行,縣府團隊重新檢討將綠能專區改為產業園區,要讓園區使用更多元、開發更彈性,同時研發更為環保、低污染、可循環的「綠能產業」,而非僅僅鋪設太陽能面板種電。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台西綠能專區開發經費由經濟部工業局全額補助19億2,666萬元,其中報編費用為1億1560萬元,電網管線(含施工後道路排水改善)及景觀工程費用為5億8,516萬元,升壓站費用為11億6 ,000萬元及相關配合作業費用為6,590萬元,這些工程都是為了設置太陽能電廠所必須先投資項目,因此才獲得經濟部全額補助。

 

但「台西綠能專區」案經過綠能設置意願調查,952位私地主當中,僅1/3地主同意開發為綠能專區,分散式的土地利用,將變成碎片、穿孔式的工業區開發;且108年4月3日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委員表示開發範圍零碎不完整,將影響整體土地使用規劃,更何況「台西綠能專區」開發完成後,只能做綠能發電使用,若維持文蛤養殖或從事漁電共生,即違反計畫管制規定,必須受罰!

 

縣府於108年5月及6月與行政院張政務委員景森研議「雲林縣政府請助案研商會議」,會議結論:支持將台西區及新興區發展作為產業園區,爰暫不解編,請經濟部會商雲林縣政府進行雲林濱海產業園區開發之可行性評估。爰此,縣府於108年6月函請經濟部工業局終止執行台西綠能能專區計畫,經濟部工業局108年7月同意廢止。
 


縣府已與工業局成立專案小組並召開會議,討論招商類別,目前著手籌備招商文件,內部程序已完成,預計這周將招標公告上網,未來請開發商整合出一塊完整基地,後續再做後續產業園區報編與開發。「台西產業園區」將整合地方民意,採分期分區方式開發,達到地盡其利、增加就業機會、創造地方繁榮發展。

 

雲林縣政府在尊重大多數地主的意願,將綠能專區回復原產業園區規劃,是要讓園區使用更多元、開發更彈性,也可推行在廠房屋頂設置太陽光電,並行不悖。

 

縣府重申,雲林縣從來不反對綠能發電,雲林人要綠能,更要零污染、低耗能、高附加產業進駐,創造地方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