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張縣長體恤市場及夜市攤商營運受疫情影響之苦 決定減免市場租金及發放夜市紓困金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建設處
  • 發布日期:111-06-09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6.09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9)日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致確診人數暴增影響,造成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公有零售市場及夜市攤商人潮驟減生意慘淡營業額大幅衰退,已嚴重危及攤商生計與生存,縣府將自111年6月至8月共計3個月,補助縣轄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斗南中興夜市及古坑夜市)3成租金及補助戶籍設籍於雲林縣內的各夜市攤販,每攤商1800元紓困金,希望協助全縣攤商度過此疫情危機與難關。

 

張縣長表示,自109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影響至今,縣府已針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攤商補助109年4至6月3個月3成租金、110年6至9月4個月3成租金、列管夜市全額租金及110年戶籍設籍於雲林縣的非列管各夜市攤販,每攤商1800元停業紓困金等補助政策與紓困措施,兩年來共計補助及紓困全縣32處公有市場、27處大小夜市約計3200個攤商,補助及紓困金額共計超過820萬元。然今年疫情擴散確診者遽增,民眾外出消費意願驟減,攤商營業額大幅衰退,縣府將延續前兩年補助政策及紓困措施持續照顧全縣各鄉鎮市公有零售市場攤商及戶籍設籍於雲林縣內的各夜市攤販,以落實正確施政方向與目標。

 

建設處李俊興處長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擴散確診者激增嚴重衝擊雲林縣整體公有市場及夜市經濟景氣與民眾消費意願,對於公有市場及各夜市攤商之經營困境,縣府感同身受,本府與縣民本為生命共同體,應共體時艱,決定苦民所苦補助公有市場攤商租金並發放夜市攤商紓困金,以減輕民眾負擔,共同幫助縣內所有攤販能度過生存危機,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