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衛生福利部於104年12月30日預告修正「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5-01-12

衛生福利部於104年12月30日預告修正「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衛生福利部於104年12月30日預告修正「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對於公告內容食品工廠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告隔日起30日內,逕向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