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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要求復興航空加速妥處消費爭議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5-11-24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有關復興航空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興航空)停航致生損害消費者權益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昨(23)日召集復興航空及臺北市政府法務局開會研商,並達成共識如下:
一、復興航空已開設之申訴專線不易接通,且退費時間(45日)過久部分,復興航空承諾增設申訴專線,增加人力處理持信用卡消費之消費者臨櫃刷退程序。此外亦將研議縮短退費之期間等。
二、另為縮短消費者申訴之處理時效部分,復興航空已承諾對地方政府消保官受理並逕送該公司之申訴案件妥為處理,行政院消保處亦將定期追蹤後續處理結果。
三、據復興航空表示已設立之新臺幣(下同)6億元之信託專戶,其適用之範圍包括消費者(旅行團之團客及自由行旅客)全額退票之金額約4億多元,及其他因本案衍生之額外交通費及食宿費等之損失約1億多元(例如自行另購機票之價差及延誤行程所衍生之食宿),惟是否足夠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將持續密切注意,並適時為必要之處置。
行政院消費處再次呼籲消費者,儘速辦理退票事宜,倘有衍生額外交通費及食宿費用之損失,也請檢附相關單據(例如另購機票、訂房紀錄、住宿費用等)向各地方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