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農業處106年8月24日府農銷二字第1060541916號函辦理
日本政府將自本(2017)年8月底起實施新的食品標示基準,對「所有加工食品」要求標示原材料之原產地,過渡期間至2020年3月底止,並自2020年4月起全面正式實施,轉知縣內相關業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