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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門號可攜服務─不是隔天就開通!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6-09-25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近期業者紛紛以「4G飆速吃到飽」、「網路門市限定」優惠等文宣吸引民眾透過網路申辦門號可攜服務(下稱攜碼服務),但消費者不知道透過網路申辦攜碼服務無法隔天就開通,進而衍生爭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促請業者於網路及實體門市揭露攜碼服務的生效日等正確資訊,並於本(106)年10月底前建立網路申辦的確認機制,以利消費者選擇是否透過網路申辦攜碼服務。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網路申辦攜碼服務的消費爭議主要係因消費者以為申辦當日晚間8時前完成標準作業程序,最快隔日即可使用新業者的電信服務,加上業者未明確告知網路收到申請文件須經審核確認及物流傳遞sim卡等實體商品需要時間,無法像實體門市最快可於隔日生效,以致消費者原資費方案契約已到期、新業者尚未開通服務,而遭原業者恢復原價計收高額之通話及上網費用。
為消弭上述爭議,行政院消保處已協調通傳會督促電信業者儘速完備官網「常見問題(答)」之攜碼服務相關資訊,並請台灣大哥大、遠傳、亞太及台灣之星等四家已提供網路申辦攜碼服務之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僅開放網路填單,消費者網路填單後仍須臨櫃辦理)於本年10月31日前建立網路門市系統之確認機制,即當消費者透過網路申辦時,由系統主動提供攜碼服務的生效最短時間及原因等資訊,經消費者按下「同意」鍵後,始得進行後續程序。有關資訊揭露部分,行政院消保處於本年9月13日上網檢視上開四家業者官網,該等業者均已修正完成「常見問題(答)」攜碼服務生效時間之相關資訊,清楚說明透過「網路」及「實體門市」申辦攜碼服務所需之作業時間或生效期日。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須申辦攜碼服務,應確實瞭解與原業者簽訂的契約到期日及約滿後費用之計收,以及新業者對於網路與實體門市申辦攜碼服務的開通時間,再決定是否透過網路申辦,以免因原業者的契約已到期,而新業者開通的時間未到,徒增繳給原業者的高額電信費用。此外,如發生消費糾紛,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 )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