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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聽障者消費權益 各機關一起動起來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6-11-09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及增進聽障者之消費權益,特於去(105)年10月1日舉辦「心中有愛 消費無礙」公民會談活動,就聽障者消費經驗及友善消費環境進行會談,會中提出許多寶貴建議,經行政院消保處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研議推動後,已獲致相當的成果。
前開公民會談活動所提出之議題包括:語音確認的困難、資訊提供不友善、聽障輔具金額過高及醫療保險公平性等,行政院消保處除督促各相關機關確實落實現行各項聽障者友善措施,例如提供手機簡訊、電子看板、點餐叫號螢幕、現場臨櫃專人服務外,針對輔具金額過高等較複雜議題,並請各相關主管機關研議推動各項創新作為,以增進聽障者的消費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各相關主管機關所研議採行之重要或創新作為,已有相當的成果,謹摘述如下:
一、人工電子耳納入健保給付: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本(106)年7月1日起將人工電子耳納入健保給付,需符合之相關條件包括:18歲以下、兩耳聽損大於90分貝等。
二、提供友善旅遊住宿資訊:為便利及滿足聽障者訂房需求,交通部觀光局請各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公(協)會協助調查可提供聽障無障礙服務項目之合法旅宿業者,並於「臺灣旅宿網」(http://taiwanstay.net.tw)網站揭露,提供聽障者查詢。
三、提供友善金融保險環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各金融同業公會訂定「金融友善服務準則」,提供無障礙措施,如線上服務、電子郵件、簡訊等;此外,保險業不會僅因保戶為聽障者而要求增加保費。
四、增加便利溝通方式:為解決聽障者申辦信用卡及貸款時,無法以語音進行資料確認問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函請銀行公會促請銀行提供聽障者得以網路方式辦理信用卡開卡及掛失服務,以及可由聽障者自行選擇書面、簡訊、電子郵件等合適的核貸通知方式。
行政院消保處除將持續督促主管機關積極落實各項聽障友善措施並加強宣導,營造對聽障者更友善的消費環境外,並提醒聽障朋友,如發生消費糾紛,可利用該處建置之「線上申訴」系統(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不需透過電話就可進行消費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