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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目前訂定建築物外牆磁磚安全管理之巡查、列管及通報之相關機制作為

 

一、有關本縣建築物外牆磁磚安全管理,本府目前因囿於財政及人力尚無訂定巡查之相關機制,惟如接獲民眾通報(通報方式有:1999縣民熱線、縣長信箱等)外牆磁磚或物品掉落之情事,本處先函請該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限期改善,如未改善者,則依同法第91條規定處以罰鍰。

二、為提供縣民對建築物構造安全或處理,本府於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設有專業志工駐點,於每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時~12時提供免費諮詢服務,如住戶或管理組織對於該大樓外牆磁磚或物品有掉落之虞及需鑑定時,則可透過諮詢管道協助處理。

三、本縣已報備之公寓大廈(社區) 至112年12月份計有587件,7層樓以上暨屋齡15年以上之老舊建築物亦有列冊管理。109年間已函請本縣已報備之公寓大廈,請該大樓管理委員會並轉知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自行檢視或委託專業團體辦理勘驗工作,如發現外牆磁磚有剝落或浮起(凸起)現象時,應進行相關續處措施以維安全。

 

 

 

♦ 通報方式

1999縣民熱線、縣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