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36條第五款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57條第2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 於建造執照申請時所檢附之詳細圖說,究應標示為「共用部分」或「專有部分」法無限制。 於不影響公共通行之機能下,騎樓於建造執照圖說上區分所有之劃設,除連通室外通路或門廳部分須註明共用部分外,其餘部分得依慣例辦理。 歡迎加入【雲林家讚-公寓大廈鬥陣來】官方Line@ ,追蹤公寓大廈相關資訊及最新消息更加便利 ! 官方line@ : 點擊加入 LINE@ ID:@552-2177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36條第五款
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57條第2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
於建造執照申請時所檢附之詳細圖說,究應標示為「共用部分」或「專有部分」法無限制。
於不影響公共通行之機能下,騎樓於建造執照圖說上區分所有之劃設,除連通室外通路或門廳部分須註明共用部分外,其餘部分得依慣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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