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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雲林縣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計畫完成初審提案,內容豐富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05-2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5.27
100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計畫在24日完成初審會議,各鄉鎮市公所提案踴躍,共計10個鄉鎮市提出計畫申請,申請內容「包山包海」,從古坑遊程規劃到口湖海味,充份展現雲林地方特色產業的魅力。為促進地方特色產業長足發展,經濟部設置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由地方提出計畫,中央給予經費,協助各縣市全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促進經濟繁榮。
建設處黃瓊雅處長表示,本府自98年度起即參與地產基金補助計畫提案,年年成果輝煌,獲中央補助金額2年達4720萬元,用以輔導縣內具地方特色之產業,強化地方特色產業之經營體質,成效耀眼。依今(100)年度地產基金提案規定,由縣市政府先針對轄內鄉鎮市公所提案擇優後送經濟部辦理複審作業,因此本府特舉辦本年度地產基金提案之初審會議,目的將選出最具發展潛力之地方產業,送經濟部辦理複審。
本年度提案參與初審之鄉鎮市公所共計10案,提案內容各具特色,包括斗南鎮的馬鈴薯、絲瓜、紅龜粿產業、斗六市的文旦產業、水林鄉的番薯產業、西螺鎮的醬油產業、林內鄉的休閒產業、口湖鄉的「海味」產業、莿桐鄉的蒜頭產業、褒忠鄉的甘蔗產業、大埤鄉的酸菜產業及古坑鄉的民宿產業。依據本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提案規定,本府將擇優4案送經濟部辦理複審作業。
黃處長指出,經濟部自97年起設置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推動OTOP(一鄉鎮一特產)計畫,以台灣各鄉鎮為主,結合在地特色並融合創意,發展出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及唯一性等特質的地方特色產品,開啟台灣地方特色產業的另一篇章。而以農業立縣的雲林,也正透過公部門的力量,輔導轉型地方產業,將一級產業進化,擺脫傳統一級產業的刻板印象,朝向二級、三級產業邁進。
建設處說,雲林各鄉鎮的特色在地商品琳瑯滿目,非一朝一夕可以輔導完竣,透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資源的挹注,本府將能逐一針對各鄉鎮資源進行盤點輔導,行銷成熟產業、扶植弱勢產業、轉型艱困產業,讓雲林的在地產業能永續發展,轉型再造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