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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會勘某私人農舍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11-14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11.14
周刊日前報載虎尾某私人農舍,似有違反相關法令,農委會立即發文指示縣府前往會勘查明,據此,14日副縣長施克和率縣府相關單位前往會勘,經相關單位初步判斷,認為農地上的90%庭園造景,非作農業使用,明顯違反區域計畫法及農業發展條例等法令,將依法處理。

施副縣長表示,農委會10月12日新聞稿明確指出, 90%農業用地,如僅作庭園景觀栽植,零星點綴栽植花木造景,就是違反農業使用,本案以農委會標準判斷,明顯違反農地農用的用途。

施副縣長指出,該私人農舍座落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於優良農地,但其中一棟建物當初興建用途,須作為青菜包裝廠使用,經查與現況不符,違反農地農用規定,加上該建物2樓私自加蓋部分,也未請領建照,都是違法。

經相關單位研斷,本案除 90%庭園造景、建物未作青菜包裝廠使用及私自加蓋部分等,明顯違反法令外,至於圍牆部分,未依規定申請,也違反相關法令,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