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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輕台化苯乙烯二廠工安事故,裁罰100萬及勒令事故廠之單位停止運作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1-08-1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8.12


六輕台化苯乙烯二廠12日因烷化反應槽管線洩漏,引發火災,縣府也立即啟動空氣及水質採樣與監測,進行災害鑑定調查,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56條規定,裁罰100萬外,且按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規定,勒令事故廠之單位停止運作。 


火災發生後,副縣長施克和、環保局長葉德惠、消防局楊毓麟、建設處長張世忠等單位首長,火速趕往現場瞭解出事原因並掌控現場狀況,對六輕再次發生工安,施副縣長感到痛心與氣憤,也強烈要求六輕面對工安事件時,應抱持「痛定思痛」的決心與毅力,用最嚴格標準防範,才能對雲林鄉親有所交代。 


施副縣長指出,事故發生後,環保局就進行消防水、鋼瓶及燃燒塔等採樣,以執行污染物質成分及濃度分析,對該事故,是否違反工廠管理輔導管理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仍等檢測及調查報告出爐後,再依規定處理。 


至於烷化反應槽管線內的苯及乙苯等公告列管的毒性物質,有無外洩,縣府第一時間就進行採樣與分析,並通報中部毒災應變隊進行監測外,同時與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聯繫,要求對此工安事件,應嚴肅看待並有後續因應作為。  


事發當時,環保局立即派員至工廠進行了解,並於下風處進行空氣污染物採樣,中部毒災應變隊抵達現場,以PID進行量測,及FTIR進行環境周界測量,另環保局移動式石化專用空品監測車,分別在海豐及蚊港進行空氣品質監測


六輕台化苯乙烯二廠12日16時18 分發生火災後,16時45分火勢獲得控制,所幸無人傷亡,雲林縣消防局及環保局也派員至現場進行蒐證了解火災原因,經初步研判,火災起為烷化反應槽管線洩漏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