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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關懷 便民 機會 呼籲未登記工廠速補辦登記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4-03-25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3.25
雲林縣政府關懷、輔導在地企業,呼籲縣內未登記工廠速補辦登記,建設處長林長造強調,經濟部103年1月22日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4條,提供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之低汙染未登記工廠,於104年6月2日前可向縣府申請臨時工廠登記,補辦程序簡化,成本合理,審查符合環保、消防、水利、水保等規定並繳交回饋金(依工廠地面積計算,最低2萬元,最高10萬元),取得臨時工廠登記後,即可免依工廠管理輔導法30條及排除土地及建管法令限制,適用申請外勞等優惠輔導,且不會列入優先查緝或通報稅捐單位,並享有經濟部成立「未登記廠輔導服務團」專人協助及諮詢服務等,好處多多,再次呼籲縣內未登記工廠,記得於104年6月2日前補辦登記,更多相關申請規範請上官方網站:http//:www.ifactory.org.tw查詢,洽詢專線:0800-288-019、經濟部中部辦公室:049-2359189、雲林縣政府建設處:05-552-2224、中國生產力中心:02-2698-2989#2751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