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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老舊公寓大廈、集合住宅受理健檢(初步評估) 費用全額補助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7-2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7.22
為維護住宅大樓居住安全,雲林縣既有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已於6月1日起受理申請,目前尚有名額,欲申請者請至鄉(鎮、市)公所索取申請書,或直接向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索取申請書提出申請。

建設處表示,依內政部公告受理補助105年度「既有住宅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初步評估」審核後予以性能評估初步評估申請,雲林縣分配件數50件,請符合申請條件的「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於105年底前提出申請,有關耐震初評,政府是全額補助,額滿將提前截止。

我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係經86年5月1日及88年12月29日兩度修正,明定台灣地區之震區劃分方式、增訂垂直地震力、動力分析及檢核極限層剪力強度之要求、增加建築基地土壤液化之影響分析、使用隔減震系統之原則,始足以提高建築物抵抗類似921地震規模之耐震能力。然而,86年底前申請興建之建築物,因非依循現行耐震設計標準設計建造,其面臨地震時將承受較高之損壞風險。本次耐震健檢補助對象為雲林縣86年5月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住宅公寓大廈、集合式住宅等為補助對象,並將依申請掛號日期排序補助。

建設處長蘇孔志指出,「既有住宅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初步評估」申請資格及屋齡年限為民國86年5月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合法建築物,且作為住宅使用比例達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寓大廈建築物,得以一幢或一棟為單位申請補助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全部費用由政府全額補助,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下補助6,000元或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上補助8,000元,民眾可指定相關公會執行耐震初評且完全免負擔費用。
 
雲林縣既有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受理時間為105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額滿即截止),民眾若有疑問,歡迎洽詢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電話:(05)5522183,郵寄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