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經濟部啟動中小企業災後復舊服務團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6-06-0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6.6
因應6月2日起連日豪雨造成本縣重大災情,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立即啟動「0602中小企業災後復舊服務團」,結合當地中小企業團體、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及專業輔導團隊等,掌握中小企業受災情形並進行關懷,提供災後協處資源及資訊,協助受災中小企業進行重建。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蘇孔志提醒,受到災害損失之中小企業,在整建營運場所時,儘量蒐集完整受災證明,包括拍照存證等,以利申請復舊貸款或相關租稅減免之所需,詳情請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查詢相關租稅減免注意事項。

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提供受災企業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中小企業因受災而致財務週轉困難,中小企業處亦受理企業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如有需求請向「馬上辦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受災企業可運用之貸款方案,包括「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持有受災地區鄉(鎮、市)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之中小企業,可向各往來銀行提出申請。擔保品不足者,得依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保證相關規定,送請基金提供貸款金額最高9成之信用保證,「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得免收保證手續費。

此外,受災企業運用銀行自辦之企業救助貸款方案,倘擔保品不足,亦可由銀行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受災中小企業可運用之協處措施,業公布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www.moeasmea.gov.tw)之業務消息專區,相關資訊中小企業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或「經濟部協助企業災後復建服務團」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257洽詢。

綜合相關受災中小企業協助處理,請參見附件,並請注意各相關申請程序三十日之申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