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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綠能為經營核心 創造三贏之效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6-10-24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10.24
雲林縣具有得天獨厚的氣候環境條件,極適合發展太陽光電,雲林日照時數為全台之冠,平均每日發電度數可達3.51度以上,換算每單位(kW)之太陽能板每年發電度數將高達一千三百度,縣府自99年起即大力推廣太陽光電。

目前雲林縣內設置的太陽光電主要分為屋頂型及地面型。屋頂型部份,包含住家、公有廳舍、工廠及畜禽舍等,農業設施均需遵守農業相關附屬使用的規定,以農業為主,綠能為輔的方式合法經營。而地面型部份係為農委會公告的地層下陷區內不利農業經營之農業用地,屬本縣沿海嚴重地層下陷區,且多數土地因土質鹽化因素,無法參與傳統農業生產,多數土地均為長年休耕狀態,讓不利農作之農地引進太陽能發電產業,對農民收益有很大的幫助,且讓農地休生養息,使農地利用符合經濟效益,又創造綠色太陽能產業內需市場,活絡商機創造三贏之效。

雲林縣亦為農業首都,農業產值為全國第一,肩負保障台灣糧食安全的重要使命,而綠能係未來能源產業發展之趨勢,亦是台灣公民的需求,本縣以農業、綠能為經營核心,在不影響農業經營的前提下逐步導入綠能經營,對於農地保護未來更會強化管理、稽查及輔導,期望能同時保障國人糧食安全與提供乾淨、安全的綠色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