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台西工業區漁電共生 雲縣府呼籲中央 釐清相關法令爭議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10-08-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2021.08.21

針對今日8/21蘇治芬立委辦公室召開台西工業區魚電共生記者會,有關部分人士提出,設置再生能源設施40%上限的規定,不符該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可設置70%上限的說法,雲林縣政府建設處表示,台西工業區已多次請經濟部工業局確認是否已開發完成,為可設廠之實質丁種建築用地,但始終未獲正面回應;在中央未釐清爭議之前,縣府目前的相關作為,完全符合現階段中央法令的規範。

 

建設處指出,縣府在權限範圍之內,為保障漁民實質養殖效益,排除假養殖真種電質疑,並讓漁民在收成效益較差季節,仍有光電售電收入平衡災害減收的損失,並考量區內地主引進產業需求意願,避免零星漁電共生申設影響後續工業區發展,也依中央農委會目前容許法令,針對台西地區的養殖者,若符合從來使用,就會鼓勵其配合中央的規定來進行漁電共生計畫,以解決目前收成較差季節的困境,也能維持原來養殖漁民的權益。

 

建設處表示,台西工業區952位私有地主僅3分之1同意推動綠能,並且同意的土地零散分布,不利產業及綠能的發展,因此縣府經過全盤考量並與行政院商議後,決定將前瞻計畫終止,目前採產業及綠能併進方式推動,在相關的原則下有秩序地推動漁電共生,更能維持所有私有地主的權益。

 

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對於特定人士指控縣府「拒19億,拒與民溝通、拒發使用執照」,更是刻意扭曲事實的政治口水;如果中央民意代表明知中央法令尚未清楚釐清,未能先去要求相關部會盡速認定,反而指責依法行政、考量整體產業發展的雲林縣府,或對張麗善縣長近乎人身攻擊式的批評,實在令人相當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