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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 建請經濟部加速褒忠產業園區二階環評作業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建設處
  • 發布日期:112-12-1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12.11

雲林縣因產業用地不足,導致就業人口外流,雲林縣府積極投入九大產業園區的規劃及闢建,希望提供充足面積的產業用地,供應未來20年產業發展需求,帶動年輕人回流並促進雲林發展,期盼中央地方能通力合作,讓台灣優勢產業持續在國際占有領先地位。

 

「褒忠產業園區」位於本縣褒忠鄉台糖馬光農場內,以省道台19線為主要聯外道路,鄰近高鐵雲林站,路程約10分鐘,距離國道1號雲林交流道約20分鐘,聯外交通非常便利。本案依循全國國土計畫及雲林國土計畫作為未來發展基礎,以低污染產業作為未來引入產業類別,以促進地方產業升級為發展核心,滿足現有廠商設廠需求,維持雲林既有傳統農業為重新思考引入產業方向,規劃朝向農產加值、智慧農業、農業機械化發展,以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為主,輔以農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倉儲業等農產加值相關產業作為引入產業類別。

創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 建請經濟部加速褒忠產業園區二階環評作業創造就業機會繁榮地方 建請經濟部加速褒忠產業園區二階環評作業

褒忠產業園區曾於110年3月17日以分期分區開發面積99.25公頃(第一期開發面積99.25公頃、第二期170.75公頃)提送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组初審會議審查,縣府積極爭取採分二期分區開發方式,以縮短開發作業,提早讓廠商進駐。惟依審查會審查委員意見及審查結論:建議以全區合併評估及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案並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6日同意以全區開發核復在案,爱此本計畫改以原區位調整為全區270公頃一併開發送審,如此開發面積超過100公頃,則須依規定需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導致開發期程延後。

 

建設處長李俊興說明,褒忠產業園區於111年進行第一階段環評,雲縣府於111年11月30日環評會議中積極表達開發的迫切:「雲林縣近20年來沒有新產業園區開發,且現有園區使用率已達99%,導致雲林縣人口一直流失,本園區之開發面積及土地使用等議題討論上已花費1年時間,本府希望在循環經濟政策下,加速本園區開發」。

 

李俊興並指出,環境部已於112年12月1日召開「褒忠產業園區設置計畫」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後續仍須請經濟部加速二階環評作業,縣府將全力配合環評相關作業,期盼早日完成開發,建構農業科技產業聚落及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帶動雲林縣發展,為雲林創造就業機會留下年輕子弟,共同為雲林的發展打拼。

 

縣長張麗善表示,為雲林創造就業機會,留住年輕子弟,共同為雲林的發展打拼,「農工並重、產業升級、產品加值」一直是縣政重點,「褒忠產業園區」開發完成後,縣府將與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合作辦理招商作業,利用在地農業優勢吸引廠商進駐,不僅有助雲林農業產業升級與加值,讓農民收入穩定,與產業、農民攜手共創多贏。

 

另外,為了實現「雲林上場、加速前進」的願景,張縣長強調雲林不再是農業大縣,而是朝向農工商科技城邁進,確保高科技產業未來能夠進駐雲林,張縣長和縣府團隊積極努力建設雲林,在水、電、土地以及人才的培育不遺餘力,讓雲林能夠翻轉讓年輕人願意且能夠留在家鄉打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