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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市售壁紙檢測及查核結果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6-01-06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檢測及查核12件市售壁紙,品質檢驗結果,12件均符合國家標準;惟標示查核結果有6件不符合,其中包含3件需要有商品檢驗標示之耐燃壁紙,行政院消保處均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依法處理。
國人日漸注重居住品質,壁紙日漸普遍應用於建材中,消費者以壁紙自行進行裝潢亦蔚為風尚。行政院消保處為瞭解市售壁紙之品質安全是否符合國家標準CNS 11491及耐燃壁裝材料耐燃性能暫行規範(下稱耐燃性能暫行規範)等相關規定,於去(105)年12月間,分別委請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進行甲醛釋出量及耐燃性之品質檢測;另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分別依商品標示法及耐燃性能暫行規範等規定協助檢視一般壁紙與耐燃壁紙應標示之項目。
本次查核檢驗結果12件,品質檢測部分12件均符合國家標準,惟有6件標示不符合查核項目;至不符合內容如下述(詳如附表):
一、 商品標示法部分:6件不符合。
(一) 材質未用正確中文學名標示:4件。
(二) 無原始製造商資訊:2件。
(三) 完全未標示:1件。
二、 耐燃性能暫行規範部分:3件耐燃壁紙均因未標示商品檢驗標識而不符合查核結果。
針對本次查核所發現之違失,行政院消保處已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及標檢局儘速依法辦理,俾確保消費者權益。
提醒各位民眾在選購壁紙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 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及地址、尺寸、產地及成分等資訊是否標示完整,切勿購買標示不清楚的商品。
二、 注意是否製造日期、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之標示,且內外包裝標示日期是否一致。
三、 避免購買或有刺鼻異味的商品。
四、 耐燃壁紙應清楚標示耐燃等級、須搭配使用之基材、膠合劑施作方式等使用注意事項。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商品檢驗及中文標示等相關資訊,可逕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及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http://gcis.nat.gov.tw/elaw/query/index.htm)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