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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廣益 開創消費新時代-行政院舉辦消費者保護理念及趨勢研討會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6-12-01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於本(106)年11月30日在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舉辦「消費者保護理念及趨勢研討會」,邀請國內與日本學者就消費者保護政策、法令及執行理念之發展趨勢進行討論,集思廣益,期使我國消保業務得以與時俱進,開創消費新時代。研討會計有專家學者、相關機關與消保團體代表約120人參加。
消費者保護法在民國83年1月11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逾23年,時空背景已有很大的不同。除了商品和服務技術不斷推陳出新,國際經貿往來日趨頻繁,電子商務發展日新月異之外,消費者的聲音和力量,也更加強大。行政院消保處為行政院職司消費者保護政策研擬及監督業務的單位,深信未來如何在消費者、企業經營者間擔任恰如其分的角色,將益形重要,因而舉辦本次研討會。
研討會首先請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秘書長,目前在輔仁大學法律系授課的劉春堂教授,就「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修法展望」發表專題演講,他提出:「消費者」的概念需要重新定義、提議制訂契約法,以及健全消費者行政體系等多項主張。第2場演講是由日本前內閣府消費者委員會委員、專精消費者政策研究的日本女子大學細川幸一教授,主講「日本消費者政策之進展」,除介紹日本消費者法規與組織體制,也提出消費者政策面臨之難題。接下來的綜合座談時間,是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林誠二教授擔任主持人,除上述2位講座外,另還有政大法律系吳瑾瑜教授以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游開雄董事長就相關議題交換意見。
是日下午,安排政治大學法律系楊淑文教授主講「消保法之前瞻與發展─許消費者一個更好的明天」,她借鏡德國相關法規立法精神,建議未來可針對消費者借款法、消費行為與消費借貸結合之契約具體規範。最後,由東吳大學法學院陳汝吟副教授以「消保法上『消費者』概念之發展與實務爭議」為題的專題演講,比較我國與歐盟法規對消費者的定義,並整理我國司法實務見解予以參考。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此次乃行政院組改以來,首度針對消保施政理念與趨勢進行討論,每位與會專家學者所提的意見,將納入未來法規修正及政策研擬之參考。未來也將適時與其他國家學者或政府官員就消保理念與實務進行交流,集思廣益,創造更優質合理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