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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樂設施有把關,親子共遊合家歡!─指定內政部為「充氣式大型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之召集機關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7-05-08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多元的移動式遊樂設施已成為國人休閒生活與親子活動不可或缺的一環,不論是百貨公司等場館、夜市或嘉年華會等遊憩活動,都常設置充氣城堡、巨無霸氣墊、摩天輪或飛天椅等充氣式大型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供民眾遊玩,但屢屢發生意外時無法可管,行政院已於本(107)年4月20日指定內政部為該等設施之召集機關。目前經濟部已研擬完成充氣式遊戲設備國家標準草案,內政部亦已召開分工管理會議,積極為使用該等設施之民眾安全把關。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有鑑於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與專供兒童使用的固定式無動力遊樂設施已分別由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依相關法規納管,而充氣式大型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則意外頻傳(如:106年1月7日四川孩童悶死在洩氣的充氣城堡中、本年3月31日法國中部一市集嘉年華旋轉椅倒塌造成1成人死亡、本年4月1日新竹市SOGO百貨公司飛天椅拋飛兒童致數人受傷及同月20日新加坡女童在Art Zoom藝術動物園玩充氣滑梯摔斷手),惟因屬新型態商品,尚無主管機關將之納入管理,行政院消保處考量該等設施潛在的風險及管理上的專業能力,爰邀集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等有關機關召開二次會議協調,嗣報經張政務委員景森本年4月20日召開會議指請內政部擔任召集機關,並積極研商。目前經濟部已研擬完成「充氣式遊戲設備─安全要求及試驗法」國家標準草案,內政部亦已於本年4月27日召開分工管理會議。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在法規整備完成之前,呼籲業者加強自律:在任何場所設置充氣式大型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均應取得製造商所出具的商品合格證明、妥善規劃動線及緊急逃生路線、落實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之訓練,於官網及設施前充分揭露相關資訊(如:使用者人數、年齡、身高或體重等限制;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者或孕婦不宜搭乘等),且每日開放民眾使用前,應確實進行設施之安全檢測及落實使用者限制之管理。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使用各場館或活動所設置的遊樂設施前,請先閱讀場地與商品的標示或警語,並依自身情況慎選合適的遊樂設施。政府與業者對遊樂設施的把關很重要,消費者的聰明選擇與謹慎使用更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