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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釣蝦場所蝦類檢測及建管消防查核結果!

  • 分類:建設類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07-06-13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就47家釣蝦場進行檢測及查核。結果,蝦類品質檢測65件,51件符合規定,14件不符合規定;建管及消防查核47家,合格13家,不合格34家。針對蝦類品質檢測不合格部分,已於第一時間召開確認會議,並請各地方政府依法查處;至消防建管安全亦請地方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儘速督促業者改善。
釣蝦是臺灣民眾特殊的休閒文化,尤其是現釣烹煮的方式更讓民眾趨之若鶩。因此釣蝦場所之蝦類衛生安全及公安是否符合規定,與消費權益至為相關。行政院消保處於本(107)年4至5月會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基隆市、彰化縣、屏東縣及宜蘭縣等9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官及相關主管機關,對所轄47家釣蝦場所之蝦類衛生安全品質進行抽驗,並針對建築及消防安全進行聯合稽,本次檢測查核發現下列不合格情形:
一、 蝦類檢測: 65件,14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情形如下: (詳如附表一)
(一)5件超過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分析48項【歐索林酸】法規標準值0.1ppm。
(二)9件超過四環黴素類7項【羥四環黴素及4-epimer- oxytetracycline】法規標準值0.1ppm。其中1件同時驗出法規規定不得檢出之【四環黴素】。
二、 建物安全管理:47家有30家不合格。
主要為「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11家及「違建」19家。(詳如附表二)
三、消防安全管理: 47家有16家不合格。
主要為「滅火器不符合規定」8家及「排煙設備不符合規定」9家。(詳如附表二)
本次建管消防查核被列為不合格的業者,截至本年6月12日止,9件改善完畢,其餘仍在改善中。
因釣蝦場所之釣蝦水池設置於地面層且大都有通暢出入口,公共安全的風險較其他室內娛樂消費場所小,但部分釣蝦場結合電子遊戲場或KTV視聽娛樂場所等室內娛樂活動,其公安風險性即與其他室內的類似消費場所相當,故行政院消保處已建議建管及消防單位優先查處此類綜合型的釣蝦場;為更進一步維護前往釣蝦場所消費者的權益,行政院消保處亦請衛生、農政等中央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抽檢釣蝦場的蝦類品質、做好蝦類源頭管理工作。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