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府受理111年上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收件期限為111年6月17日止

  • 分類:標準化甄選活動
  • 發布單位:工商行政科
  • 上版日期:111-05-31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內容


為考量本府審查作業時間,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請業者備齊文件於111年6月17日前送達(含當日並以本府收件章為準),本府將於111年6月30日前核發111年上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核准函。

聯絡人:工商行政科-吳小姐

連絡電話:05-552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