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113年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計畫

  • 分類:無障礙設施設備
  • 發布單位:建築管理科
  • 上版日期:113-01-23

公告字號

府建管二字第1133907757號

公告依據

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住宅法施行前(民國101年12月30日)已取得建造執照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公寓大廈建築物。
(二)設籍住戶為年齡65歲以上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比例高者之公寓大廈,得優先補助。

二、原有住宅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項目及金額上限:
(一)原有住宅公寓大廈5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份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升降設備補助1件,補助金額新台幣216萬元。
(二)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1件,補助金額新台幣36萬元。
(三)補助經費比率上限為無障礙設施經費項目之百分之四十五,民眾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五。

三、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以本府收文戳章或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