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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項貸款者應具備那些條件?

  • 分類:縣民服務
  • 發布單位:建設處

申請本項貸款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 年滿20歲以上至40歲之間,在當地設有戶籍者。 (二)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三)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除申請之日以後購置之住宅外,無其他住宅者,必要時由申請人提出房地產權過戶登記證明文件;「購置住宅之日」係指建物所有權狀過戶登記日。) (四) 家庭年收入在戶數20%分位點以下者(詳第七題)。 (五)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