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一般商業登記所需書件、規費外尚需以下證件: 一、登記商業所在地建築物用途請向本府建管科申請變更使用用途。 二、電子遊戲機台證明文件 (一) 主機板經濟部查驗證明文件。 (二) 經濟部軟體評鑑分類證明文件。 (三) 遊戲機娙濟部商合格檢證明文件。 (四) 營業所在置圖、現場配置圖。 (五) 營業級別申請書。 四、負責人及管理人經警察機閞查核合格;並經本府邀集相關單(建管、消防)現場會勘合格。 五、工商行政科聯絡電話:05-5522224,傳真電話:05-532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