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經濟部111年1月28日經能字第11104600440號。
為考量本府審查作業時間及維護廠商權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申請案件,請業者備齊文件於111年12月16日前送達(含當日並以本府收件章為準),本府將於111年12月30日前核發111年下半年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核准函